20 novembre
“纽约、纽约,我的纽约”
故事,
生活故事,
纽约生活故事,
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留学生的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从某种意义上讲,纽约应该算是我的第二故乡,不仅因为我在那里持续生活了很长时间、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和思维方式,并获得我的学士学位。更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什么叫做生存,以及如何生存。
不久前,有个曾经是特种兵的朋友对我说,他们都经受过常人想象不到的魔鬼训练,可以在任何地方,甚至是没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我说:我和你相反,我能在任何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不管当地是什么肤色、说什么语言、是什么风俗,因为我在纽约生活过。你所经受过的训练是如何对待自然的挑战,我在纽约学到的是如何在社会中幸存下来。其实,不管用什么方法、从哪种角度解释留学,最后无非集中并收尾在两个字上:生存。生存啊生存,难道不是人生最难学的一课吗?
非常怀念那些在纽约的日日夜夜,也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大都市中的4年,谈谈自己对留学的真正认识、谈谈对学好英语的一些粗浅见解;或者介绍一下我的学校、说说我的英文作文课、我的各种打工经历、如何买车、我被打劫的过程、我是如何智斗美国教授的,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写作之前,总要先把文章的标题定下来,想了很多非常大气的,但都不能表现出我对纽约最真实、最发自内心的感情。最后想想,既然文章是关于我在纽约的经历,我对纽约的印象、是我的关于纽约的故事,就叫“纽约、纽约,我的纽约”吧。
纽约是一个具有一千种面孔的城市,你可以说他安全而又危险,也可以说他残酷而又温柔,还可以说他繁华而又荒凉;你可以叫它Big Apple(大苹果),也可以称它为The City Never Sleeps(不夜城);就象“北京人在纽约”里面说的:纽约是天堂,也是地狱;或者同时两种都是。
既然是“我的纽约”,当然是以我的经历,从我的角度,用我的方式来写,所以,我写的可能有偏见、有错误、有我自己对人和事的对比和评判。你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表示反对,或者补充,但有一点,就是不能骂脏话。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可以不赞成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维护彼此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用生命去维护。所谓XX,也无非简单如此吧。
既然是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想“真实”应该是最重要的。因此,我所写的,都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以及自己亲眼看到亲耳听见的,可能有些人名有些修改(隐私缘故),可能某些情节在文字上修饰一下,可能有些不如教科书上的全面和有条理,但展示的都是我所知道的事情的本来面貌。总结一下,就是:我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必须是真话。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至少对我和我的故事非常重要。因为我不是靠编故事为生的职业作家,所以如果离开了真实二字,我的故事将分文不值。
写这样一个系列,可以有很多种叙事方法,比如说按时间顺序,按故事类型,或者按照小时候作文课上老师教的,来个时间、地点、人物,发生、发展、结果等等。4年应该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了,四年的生活中,有很多是重复的,比如吃饭、睡觉、上学,总不能写今天上了高等数学的第一课,明天上了第二课吧,这样写,没等写完就被骂死了。当然,四年时间也不算短,总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吧,想来想去,把四年浓缩成一年应该差不多,争取写三百六十五天吧(Day1,Day2,…Day365),只讲有意思的、有代表性的,不写重复的。
当初没有记日记,所以严格按时间顺序可能会出错。按故事类型呢,比如说买车、找房、打工,一次只能讲一个类型,又太单调。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家伙,所以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了,干脆形式上按时间(第1天、第2天、第N天…第365天);内容上吗,大概遵循时间的顺序,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实录我所经历过的,谈谈我对这些经历的看法,对比过去和现在、此国和彼国的差距,发泄我的牢骚和不满,甚至说说写这个故事时候的一些感触和想法。这种方式给了我很大自由,但有些故事的发生时间可能有些出入,我想只要不是太出格就成了,读者应该可以谅解的。
今夜,我将梦回纽约。愿意与我同行吗?
第一季
第一月
Day 1 我来了,纽约
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非常遥远,城市应该只是一座故事中的城市;而那个电视剧,只是那个故事中的城市里的一个故事。
没想到在并不是很久的以后,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4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生活好像就是这样,越是你认为虚幻的故事,生活越会让你到故事中去讲故事,从这一点上,我觉得庄子梦蝶或者蝶梦庄子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我有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做庄子还是做蝴蝶呢?我至今都不清楚我的答案。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吧。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不管统计数字和科学家们怎么解释,反正觉得在飞机上隔着一层薄铁皮就是半空中,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安全。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乘飞机了。上了飞机就一个感觉:新鲜,看什么都新鲜。从座椅到电视,从舷窗外的景色到来来往往的空乘人员都新鲜,连起飞前空姐讲解的安全示范都仔仔细细的听。
飞机轰鸣着在跑道上越滑越快,按照电视剧里面的标准安排,这时候主人公应该是心潮澎湃,然后热泪盈眶的激动大喊:“祖国,我爱你!我会回来的”。如果当演员,我应该是个非常蹩脚的演员,可能连演个匪兵甲之流的小角色都不够格,因为我当时的表现跟这个标准情节完全是两码事。根据我对航空知识的粗浅了解,飞机飞行最危险的阶段应该是起飞和降落。这个时候,飞机要把发动机开到最大马力,并放下襟翼以增加机翼的升力。如果起飞和降落时来个风切变或者撞上个家雀什么的,可能一架飞机就完了。基于这些知识,从飞机开始滑行起,我的心就一点一点的紧张起来,手紧紧握住座椅的把手,完全忘了电视剧里是怎么教的。猛然间,飞机里的噪音减小了,偷眼往窗外一看,原来飞机已经离开地面飞在半空中。地面上的房子真的变成了火柴盒大小。我尝试着想找出我认识的北京的明显地面标志,但早已不辨东西,我离开地面了,我离开家了,我飞向纽约了。
好像现在国内对任何服务行业的口碑都不怎么的,但回想起来,当初国际航空的那些空中小姐和少爷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亲切和高雅。尤其是我遇见的那位空中少爷,大概看出我在飞机上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我如果实在没事儿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慢慢喝,喝的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已经到地方了,多好。
免费的葡萄酒当然不能拒绝,否则我在感情上是不能原谅自己的,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平时酒量不大,但这次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抖擞了,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空中少爷和几个人闲聊。忘了聊的过程,也忘了聊的内容(基本上应该是前辈们狂喷,而晚辈我一脸敬仰的听),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经过那位少爷的默许,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好像有人还递了一颗给少爷,现在想想很有几分得意了,我在国际航空的班机上抽过烟,还明目张胆的。
不管兴奋还是不兴奋,旅途都是漫长的。在经历了最初几小时的精神抖擞后,酒精开始在大脑中慢慢施展它的魔力。在恍惚中,我感觉一个温柔的天使将我揽入怀中,带着我飞,高高的飞,飞向我的未来、我的梦想。纽约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吗、我会被打劫吗?我能完成那些课程吗?我能找到工自己挣学费作吗?我真的能有自己的汽车吗?我能顺利毕业吗?甚至我能象王启明一样有一段浪漫的异国情缘吗?天使微笑着轻吻我,你真的那么想要吗,是发自内心的想吗?真的想就都会有的。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美国海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进入美国国境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说是小岔子,但差点就进不了关。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还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年幼无知,无心中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已经追悔莫及了(基本上是这个意思,但用英语肯定表达的没这么地道)。如果您非要看我的I-20不可呢,您可以陪我到飞机上取一下。不知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还是那种浑然忘我的解释,或者是我优美的肢体语言打动了海关的老美,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的14天内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
当时另外一个小伙子就没我这么幸运了,那哥们儿好像是拿B签证的(商务签证),那口英语说的,还他妈不如我呢,解释了半天也没让老美明白他到底去美国干什么,让他提供在美国联系人的电话也提供不出来,一开始还瞎嚷嚷,后来就吭吭唧唧说不出话了。不知道他的最后结局如何,反正后来没看见他,结果应该不是乐观的。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半老不老、半皱吧不皱吧的老太太用半普通不普通的中国话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咱是自费留学生,从中国一个叫北京的小城市到纽约去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这一谦虚可坏了,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广东或者香港人,好像也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原话忘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得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臭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好不容易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装装大尾巴蝇。今后再碰到这种玩意儿,绝对不能客气了,干脆先正反手来6个大嘴巴,让丫满地找牙就行了。
傍晚时分,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我终于来到了纽约。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4个大箱和2个小箱子(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个时候身后来了一个老黑,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要不需要帮忙,帮忙好啊,原来雷锋都移民到美国了。再问一下,原来帮忙不是免费的。好家伙,原来雷锋没在美国,可能去了火星或者小熊维尼星的什么对方,反正地球上是看不见了。
可能看我也是新来的,人家张口就要5块。我靠,5个美金,你想打劫啊,你知道汇率吗,知道五个美金还成人民币是多少吗?说出来能吓死你!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老黑侃价,从5块一路砍到2块,就这么着,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居然是给老黑小费,真是大善人所为。
表哥和表嫂早已在门外等待多时,看见我出来了先问问旅途是否顺利,然后采访我现在是什么感觉。什么感觉?我告诉他们,在走下飞机的那一瞬间,我念出了那段改编自阿波罗登月者的名言:对一个人来说,这只是一小步;对我的人生来说,这是一大步。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有百老汇大街、42街、时代广场、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恐怕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还是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当然,是山寨版的科普。
首先,通常我们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Albany)。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麻塞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乃提克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纽约市的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新泽西州、康乃提克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三州地区)。一提起这个Tri-State Area就有点亢奋了,因为在不是很久之后,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这一带成为了某一个场合中,某一类人中,人见人怕的凶神恶煞;在那个特定的场合中,每次我们的出现,都意味着又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杰作出现。当然,这些要在后面慢慢讲,现在还是首先进行我们的全民纽约科普活动。
纽约市分成5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著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的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以皇后区面积最大,曼哈顿人口密度最高。
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我听说过好几个,每个来历都有鼻子有眼的,让人不辨真伪。为了不误导读者,我只能说,我还是讲讲那个最浪漫的吧: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我所知道的纽约的来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我还是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因为这里面有感情。没有感情,人该怎么活?对吗?
前面说了,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2块钱雇了一个老黑帮忙把行李(4个大箱,2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2条是隧道,一条是桥。2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阿兰德龙的晚辈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著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了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大嘴一咧,用满身腱子肉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一直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经网上高人指点才明白,因为设计此隧道的工程师姓Holland(译为荷兰),此人在修建隧道期间多次亲临工地,他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种新的隧道通风方式,而这条隧道就是第一条用这种通风方式进行换气的。可惜,这位建筑师在隧道快完工前告别了人世,年仅41岁。时至今日,世界上通行的隧道通气还是Holland的方法。因此为纪念他便将此隧道命名为荷兰隧道。由这个故事,又一次感受到在这个国家中,那些真正用自己的才能造福大众的普通人也是会被大家永远记住的,这对一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也就是国父的老婆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事,都不知道这座桥其实有2个名字。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解释了,那就是为什么上面是国父,下面是国母呢?当然,没有国父就没有国母,这是一个不错的解释。但还有其它的解释吗?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确切的说不应该是第二天,因为还没到24小时。
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6点多一点就醒了,表哥家的乖乖狗狗还在懒洋洋的趴着,我自己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考查民风了,让咱们用这双凡夫俗子的肉眼亲自看看美国是个什么样子的。
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初夏的晨风轻轻拂过,各家的私家车静静的趴在门口。在大概10米外,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的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男孩的本能反应,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然后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估计那只美国松鼠一辈子也搞不清,我当时是和它逗着玩儿呢,还是有什么其它的企图。我现在告诉你,我当时的企图是非常不良的,其实已经不能单纯用不良来形容了。坦白的讲,我当时的想法是恶毒的,我想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的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有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惭愧惭愧。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的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是上天对人间的恩赐。从那一秒钟起,任何速溶咖啡在我眼中都成了垃圾。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
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简单的说,就是挣到钱。
对于那些家境富裕或者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和激情。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在纽约体会到世界上的一切,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正经事儿。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生活费。
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每月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理论上是不能工作的,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而且我也没仔细读过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但以我的理解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不然。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没事儿。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
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衣服。换好了以后,自己洋洋得意的看着自己,怎么看怎么满意,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敢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能开大型宴会或者婚礼;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
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问了大概二、三十家,但战果很惨,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Day 4
我的学校,Queens College
第一次在街上找工作以彻底的失败而收场。我们大概走了几十条街道,问了几十个中餐馆,都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惨遭拒绝。现在想想,人家可能从第一眼看见我就不想用我,因为刚到美国,满眼都是好奇,一看就不是能吃苦的样子。后来,当我变成一个纽约客以后,也从很多后来者眼中和脸上看到当初的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形容的表情和气质,暂且把它叫非常“大陆”吧。
既然是来念书的,当然要去学校看看了。次日一早,我们从新泽西出发,前往学校。我的学校的全称是Queens College of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译成中文的话,叫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坐落于纽约的皇后区(Queens)。纽约城市大学简称CUNY,由十几个学院组成。不象其它的大学有一个或几个集中的校园,CUNY的十几个学院遍布纽约的各个区,而Queens College是这些学院中校园最大的。后来才知道,CUNY中有几个学院根本没有校园,例如Hunter College,出了教学楼就是纽约的大街了(好像也蛮拽的哦)。
从新泽西到皇后区有几条路可以走,为了让我开开眼,表哥特意选了穿过曼哈顿的一条路,一路经过第六大道、第五大道、时代广场(Times Square)等地。
时代广场是由百老汇街与第七大道切割出来的三角形畸零地,这是纽约剧院最密集的区域, 1920 年开始时代广场五光十色的年代,现在从 44 街至 51 街约有30 间主要的剧院,时代广场的名称是因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而命名,之前,这里称为长亩广场 (Longacre Square) ,是马商、铁匠、马厩的集散地,当然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横行, 20 世纪初,在歌舞剧盛行的带动下,百老汇一时冠盖云集。
出国前就听说过时代广场,主要是知道每年新年,有很多人聚集于此,等着那个巨大的灯球落下来,一起喊“十、九、八、….、三、二、一”,当灯球落到底的时候,标志着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个场景从电视里面看很激动人心,后来也曾动过亲临现场的念头,但当知道要在下午就到那里在凛冽的寒风里面等10个小时左右(否则根本挤不进去),而且基本找不到上厕所的地方,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又多次在电视里面看到时代广场迎新年的场面,心里只是充满了对那些在现场的家伙们的敬佩。
我第一次经过时代广场是在白天,说实话,远没有我想向中那么宏伟气派,面积也比我们的**广场差远了(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但那份车水马龙和喧嚣,却依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电影里或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心中都会涌出一种莫明其妙的激动,总会的寻找着我吃过快餐的那家麦当劳和我驻足过的地方。
曼哈顿是一个基本南北方向的狭长的岛子,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短。东侧与皇后区一水相隔(这一水叫东河,East River),西边和新泽西隔哈德逊河相望,东南方向是斯塔腾岛,而那个由法国人送给纽约的巨大雕像-自由女神像,则位于曼哈顿的西南。
曼哈顿的马路可以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南北方向长的街道叫大道(Avenue),从东侧的第一大道一直到西边的第十二大道,其中最著名的有第五、第六大道;东西方向短的马路叫街(Street),从南边的第一街一直往北排,记得我骑车到过二百九十多街,最大数是多少就没有考证过了,这些街道中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那个四十二街了。其实,第一街并不是紧靠着岛的最南端,在第一街和曼哈顿最南头之间,还有一些街道,这部分街道不是用数字来标明的,而且走向不完全是正东正西。那两座被拉登同志一头撞塌的大楼 - 世贸中心,就在这部分街道里面鹤立鸡群。
穿过曼哈顿往东就来到了皇后区(Queens),我的Queens College就位于一个叫Flushing的地方,中文叫法拉盛,是纽约几个著名的华人聚居地之一。Queens College是1937年建的,我知道这点是因为1997年是她的建校六十周年,学校搞了很多活动,校园里面挂了很多彩旗,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过一道感慨:“当年我们用汉阳造、红缨枪和大刀打日本的时候,人家竟然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搞高等教育。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啊。”
Day 5 移民局,社会安全局
对于美国政府,世界人民有着各种不同的评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包括外国人),美国政府的各个底层职能部门给你的基本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给你提供帮助的地方。作为一个留学生,我在美国接触过不同的政府部门,例如警察局、交通局、市政府、以及社会安全局等等,每个地方的办事人员都很有礼貌,非常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尽其所能解决问题。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移民局。
美国的移民局是一个让外国人爱恨交加的地方。说它可爱是因为外国人出入境、转身份、办绿卡都离不开这里,在你办正常手续的时候,接到移民局的来信很可能就是说明你的案子有进展了。说它可恨是因为这个衙门太牛了,简直就是大爷,拿谁都不当人,看你稍微不顺眼就给脸子看,给你找点错就能耽误你一辈子,你不服或者发火还都没用。
因为我入境的时候没把学校发的I-20带在身上,所以拿到的是暂时的I-94卡,必须在入境后2周内换到长期的,否则连学都上不成。这个事情实在耽误不得,所以落地以后刚一安顿下来接着就是跑这件事。
纽约的移民局在曼哈顿,具体地址忘了,记得是在下城。那天起了个大早,带齐证件坐地铁来到移民局。本来以为自己6点多钟来(移民局8点开始办公),应该是排在前面了,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一条队伍已经在移民局前面的广场上绕了几个圈,队尾已经排到了旁边的街道里面。就这样一路排下来,直到11点才到门口,又经过了极为严格的安全检查才进到楼里面,在楼里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排到窗口前。人家一看我的情况,说这个窗口不办这个事,要上楼上的一个办公室。七拐八拐到了楼上还不错,不用排队,人家看了看我的I-94,问明了情况,加盖一个章就完事。当时这个气呀,排了5个小时就为这个章,后来遇到听到的多了,才觉得那天运气还不错,起码章是盖上了。要是运气不好,人家找个理由不给盖就麻烦大了。
换了I-94以后,下一件事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号。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就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只不过作用更大。社会安全号是一人一号,这个号码在美国跟着你走一辈子。有了这个号码,才能开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申请驾照。通过这个号码,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查到,例如贷款信息、工作历史、上学历史、犯罪记录等等。和国内不同的是,美国人视社会安全号为高度隐私,社会安全卡一般都收在保险的地方,号码也不告诉别人。
因为开始是住在新泽西的表哥家,所以就近在新泽西的一个社会安全号办公室申请的。印象里是一所大的平房,没人排队。进去以后说明了来意,递交相应的证件,人家态度很好的帮你复印,过了几周社会安全卡(其实就是一张小纸片,印着社会安全号)就寄过来了。后来陪朋友去过纽约办社会安全号的地方,人山人海,一等就是半天。现在好像情况又有了大的变化,很多在美国念书的朋友反映,留学生好像不能申请社会安全号。如果是真的的话,无形中会给生活的很多方面带来麻烦,最好能赶早到学校的外国学生办公室把这件事儿先问清楚了。
Day 6 第一次购物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就接触到Big Shopping这个词,从字面就很好理解意思-大大的买。不知是平时没有时间购物还是喜欢一次买很多东西,美国人好像对Big Shopping情有独钟。有时候看着美国人的一个家庭购物简直有种恐怖的感觉,一家人推几辆大个儿的购物车(Shopping Cart)在超市里面转,吃的用的一率大包装的,一次买够一周甚至二周的日常用品。我认为,这种购物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刺激SUV(多功能越野车)和Mini Van(7人坐的面包车)一类中大型车的销售,因为我后来的小车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那么多东西的。
我在美国的第一次购物是在新泽西的一家普通大型超市,名字早就忘记了,只记得灯火通明,门口一个超大的停车场(Parking Lot),当然是免费的(看看国内那些收费的,觉得中国的消费者简直太老实、太好蒙了。)。
进了Super Market,第一感觉就是转向了。也许是我见识少,反正那个时候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美国人的面子工程极好,有包装的搞的花花绿绿,没包装的水果个个干干净净,鲜艳欲滴,蔬菜柜台上面有喷水雾的喷头,定时喷水,让每一个菜叶都水灵灵的。总之,让人一看见就喜欢(现在我们国内好像也没到这个水平),挑逗着让你花钱。让我最开眼的还是蔬菜水果的柜台,从来没见过,也没想到蔬菜水果能被种的这么大。柿子椒比我的拳头还要大2圈,而且有红的、绿的、黄的多种颜色;芹菜比我的两根手指合起来还粗;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不知道名字,也从未见过的。后来住的久了,才了解最绝的是这些蔬菜中绝大部分都是生吃的,而且口感、味道极佳,营养也好,难怪人家老美一个个都精精神神、人高马大的。说到生吃蔬菜,就免不了提到酱料。美国蔬菜蘸着吃的酱料林林总总能有几十种,什么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涩的,大概我能想出来的口味人家都有,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千岛酱(Thousand Island),甜酸口味,我的最爱。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是否和我们的千岛湖有什么联系。
既然是购物,就涉及到价格。美国人的价格很少有整数结尾的,通常都是有整有零,以九毛九结尾。比如,橙子不写2元一斤,偏来个1.99元。据说这样是让顾客感觉东西便宜。不知其他人是否认同,反正对我没什么作用,每次都当整数计算,九块九毛九就是十块,不能让老美当傻子蒙了。刚开始我还有个毛病,什么都换算成人民币,然后和国内的价格比,这一比就承受不了了,任何东西乘以八都让我觉得是天价,都让我有种宁可不用也不能买的感觉(后来回国时候又犯了这个毛病,看见什么价格都换算成美金,然后比回去,结果是吃早点的时候每次都觉得人家好像白给我一样)。
第一次购物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一张地图和一把零钱。那张地图是我一直到现在见过的质量最好,信息最全、最正确的地图,里面标明了皇后区(Queens)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名称。在那以后的4年中,凭借这张地图,在皇后区跑来跑去从来没有迷过路。我想其实这反映了两个方面,一是地图准确,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标的清楚,再一个就是每家每户都有一个门牌号,而且通常标在房子的正门或者最显眼的地方。这一点可比北京强出太多了,在北京,如果想去什么不知道的地方,门牌号基本是用不上的,您得问好了在哪个路口的什么方向大概多少米,在什么什么大楼的哪边,这个费劲呀。
买地图找回来的零钱也让我把玩了一阵。美元里面,纸币常见的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几种,二元的也有,但很少见(碰巧我收集到了一张,至今珍藏);硬币常见的有一分、五分、十分、二十五分几种,其中二十五分的叫Quarter,是最常用的,一般用来打电话、存车等等,硬币中还有五十分和一块的,也非常少见。好像从2000年开始,美国开始发行一套新的Quarter,一共50枚一套,每一枚上面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和那个州最著名的特产,比如佐治亚州的那枚上面就写着Georgia,图案是桃子,因为Georgia是Peach State,我目前搞到的有30多枚,其他的还在收集中。
Day 7 找到第一份工作
在千禧年之后的日子里,互联网似乎统治了一切,不管你需要哪方面的信息,只要Google一下,Yahoo一下,或者百度一下,什么全有了。但在上世纪末,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美国,要找工作也主要是从报纸上。
纽约有很多地方报纸,中文报纸里面最出名的是“世界日报”,当时的售价是50美分一份。世界日报每天的报纸大概有几十版,厚厚的一大摞,卷起来能当个凶器。报纸里面除了新闻以外,绝大部分是广告。而且广告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分类之详细,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纽约买报纸可以从自动售报机里面,或者从报刊亭买,其中报刊亭最有特色。说是报刊亭,其实更象个杂货铺子,饮料、香烟、报纸、杂志、Zippo火机、糖果巧克力、彩票等等,包罗万象。而且种类极为丰富。就拿香烟来说,过去光知道万宝路有红的、白的,到纽约以后才知道还有灰的、绿的,骆驼烟也有好几种颜色,长短不一。唯一奇怪的是,当年在国内风靡一时的希尔顿和良友烟,在美国就一直没看见过。
以我当年的经济实力,好像买报纸找工作都得隔天买,每每想到一个美金就是八个人民币,就觉得买什么都贵。但工作还是要找的,而且具过来人介绍,“世界日报”对华人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报纸上专门有找工作广告的版面,通常有三、四版之多,分成餐馆、衣厂、洗衣店、打杂、司机等等栏目。刚到纽约,什么经验都没有,也只能从餐馆入手了。从报纸入手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第一次买了报纸,打了几个电话就有一个餐馆让过去看看。这回有点经验了,特意穿了一身干净朴实的衣服,让人家觉得咱是个干活的。
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有个非常奇怪的名字,叫“Bus boy”。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用这个词来考察很多人的英语程度,其实不应该说是英国程度,而应该说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在美国的中、大型餐馆里面打过工。
现在请告诉我,当你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理解是什么呢?是不是认为是公共汽车上的某个工作,比如买买票什么的?不卖官司了,告诉你吧,Bus boy 就是餐馆里面Waiter(服务生)的助手,帮助客人倒倒水,换个菜碟,拿个餐巾纸,收拾残羹剩饭或者把吃剩下的打个包什么的。好了,现在你也可以去考别人了。
现在要发挥一下了(毕竟是这辈子第一个工作面试吗,所以来个文采飞扬的,飞不好大家不许起哄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慵懒夏日,因为我的时差还没有全部倒过来,所以有点慵懒;具体说应该是一个周四,因为第二天就上班了;记忆里气温应该不是很高,湿度也不是很大,因为我好像没怎么出汗;好像那天我的心情也不错(废话,刚到美国都好),因为我一路都是唱着歌去的(不知为什么,一写到这里,脑子里浮现出“瓦耳特保卫萨拉热窝”里面皮劳特对季斯说的一句话:“你们可以一路唱着歌去解放区”)。经过查阅我花钱买的地图,发现面试地点是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曼哈顿南边靠近岛尖的地方。从我Queens住的地方到到面试的地方距离大约是30厘米,没错,千真万确是30厘米,地图上的距离;实际物理距离大概20-30公里,以我当年骑车的速度大约是一个小时的路程。
那家餐馆的名字早就忘记了,但记得是在曼哈顿下城(南面靠近岛尖的部分)第一街以下,应该离世贸中心不算太远的地方。餐馆的规模不算太大,应该也就是能放几十张两人进餐的桌子吧,在一个街道的拐角,餐馆的特色是里面有很多2米多高的绿色植物,把桌子隔开,让人有一种在花园里面用餐的感觉。提供的食物好像很一般,不过是辣一点的鸡肉、猪肉、牛肉等等,但餐馆的宣传词用的很到位,是“Spicy Food, Spicy Music, Spicy Girl”。Spicy是辣的意思,所以翻译过来就是:吃的辣,音乐辣,妞也辣。够味道吧。以后也在其他餐馆工作过或者吃过饭,发现成功的餐馆其实没什么大秘密,除了服务好、东西不要太难吃以外,就是要在什么地方显示出你的不同,不管是菜谱、摆设、还是音乐什么的,只要有特色就不怕没人来。近几年好像国内的很多人也渐渐悟出这个道理,许多什么解放区餐馆、文革餐馆、绿色餐馆也都开张,并且生意兴隆。所以,我总结一句话,要想在某方面成功,你就必须显示出Difference (不同)。看看时下最热的电影明星不也证明了这点吗,出名都是要不美死,要不丑死,反正不在中间呆着。
言归正传,餐馆坐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的街角,面试的时候因为是上午,所以显得很冷清,几个waiter在门口的桌子上一边闲聊一边折叠着餐巾。我走进去,操着一口地道的中国英语向人家解释我是来面试的。老外们的听力还不错(居然听懂了),把我领到餐馆的经理面前。经理是一个白人,很高很壮,记得是叫Peter什么的,看了看我,就直接把工作性质描述了一遍。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周六下午3:30一直到半夜1点左右;主要内容是帮助Waiter们照顾客户,其它的还要干些杂活;报酬是底薪30美金,外加Waiter们所得小费百分之五的提成。然后就问我干不干,如果干的话从明天开始。
还用问干不干吗?初来乍到,没有经验,语言不通,能找到活就相当不错了,在表示了一番自己一定把本职工作干好的决心后(全都是英文啊),我和Peter友好的握手道别,并约定第二天见。明天,明天我就要在美国开工挣钱了。
Day 8 Bus Boy是怎么练成的?
早就忘了第一次挣人民币时候的感觉了。但第一次挣到美金,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货真价实,绿花花的美金的时候,感觉从肉体到灵魂都被那张神奇的纸温暖了。我的第一张美金就是做Bus boy赚来的。
面试的第二天,为了显示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员工,我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似乎Peter也没想到我能到这么早,因为我向他要任务的时候,他还是稍微的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拿给我一罐能喷的东西和一个类似雨刮器的玩意儿,分配了我的第一项任务,擦窗户。
餐馆只有2面临街,就一层,每面大概4个大玻璃窗。擦窗户对任何一个我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从小学到中学,教室卫生就包括这一项。但如果用美国式的方法来干,擦窗户就成了一件轻松的,有科技含量的工作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拿着那罐喷雾剂样的东西,照着脏窗户玻璃一顿狂喷,喷出的溶剂会溶解所有的脏东西,然后用雨挂器把脏水刮下来,玻璃就红星闪闪放光芒了。在经过20分钟苦干后,我的第一项工作顺利完成,而我的速度也让Peter赞叹不已。
擦窗户只是热身活动,3点以后才来真格的。第一项正经事就是切香蕉,确切的说应该是切芭蕉。这家餐馆有一种非常好吃的小吃,或者叫甜点,是用芭蕉做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多次仿照着做(咱们中国人什么都能仿出来,自豪中。),招待了很多朋友,每次都博得满堂喝彩,但我从来都没有透露过那神秘的烹饪方法,并把这个方法列入传子不传婿之列。制作这种小吃的第一道工序就是要把芭蕉剥皮,然后斜着切成5-7毫米左右的厚片,而我,就是这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
芭蕉都是放在地下室里面成箱装的。我每次需要切大概3箱左右。读到这里,有些人的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在异国他乡一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面,大大小小的小强不时爬过;一个英俊但有些消瘦的年轻中国学生,带着悲愤而又坚毅的神情,眼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向往,冲着一堆芭蕉挥舞着一把明亮的餐刀。刀锋划过,芭蕉片象雪花一样从手中飘落,芭蕉皮不时飞向墙角,挂动着风声。
您的想象有一部分是对的,地下室是昏暗的,年轻的中国学生是英俊的,但他的神情不是悲愤的,岂止不悲愤,应该说是愉快的,而那天让他愉快的秘密,除了开始挣钱,还有的就在芭蕉里面。
沧桑美利坚
一晃眼,闯荡美利坚已经十五年多了。从留学到工作,从外国劳务者,到绿卡持有
者,到美国公民,从单身到结婚生子,从租房到买房, 历经沧桑。美国早已不是当
年心中的美国了。当年心中的美国是一个梦,是一个理想。现在眼中的美国是现实。
现实与梦想之间永远是伤感和无奈,所以在梦醒之时会有无数的感慨和叹息, 和对
现实的尊重。我永远不是一个百份之百的现实主义者,所以永远在现实和理想之间
打滚。但我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因为我尊重现实。我珍惜当年心中的梦,
也尊重为梦而付出的泪水和汗水。所以我想把我眼中的美国写出来,因为这是以青
春为代价得到的认知。
我希望它能帮助每一个心藏美国梦的人认识一个真实的美国。